一、问题描述
重金属减排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红河州印发的《红河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20年减排3%,但实际仅完成1%,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整改情况
1.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及时更新重金属减排全口径清单。依托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管理,已认定重金属减排量15398kg。
2.按照《红河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中“十四五”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要求,收集完善相关减排支撑台账资料。已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企业20家,剩余7家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未完成改造,已承诺复产前完成改造。
3.已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重金属减排核算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对接,初步确定了重金属减排企业名单及减排量,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审核审定重金属减排量15398kg。
三、整改成效
1.严格落实“应纳尽纳”原则,连续两年加大对辖区内涉重企业的排查力度,及时更新并动态管理了2024年与2025年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底数摸排清晰,实时掌握企业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新增排放量、削减量。
2.2023年新增48家企业重金属污染物工程减排项目,个旧市已主动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接重金属减排核算,最终核定重金属减排量达15398.17kg,对照“十四五”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11%目标任务量。
四、自查自验情况
紧扣《红河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收集48家企业减排台账支撑,做到一企一档全收集,完善了“十四五”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的支撑台账资料,督促在产企业积极推进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技术升级改造工作,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提供了改造工作方案、整改方案与情况说明,对于本次减排任务中具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已收集齐对应的停产说明、情况说明。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个旧市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持续深化涉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排查管控,动态更新管控清单,确保企业全覆盖、无遗漏。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涉重金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