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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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6-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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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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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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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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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包括:办公室(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科。在11个乡镇(街道)设司法所,为个旧市司法局派出机构。
本单位为个旧市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强引领,重落实,在政治机关建设上不断提升。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明目标、抓统筹,在法治建设上全面提速。科学编制新一轮五年《法治个旧建设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个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个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个旧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聚焦全面依法治市目标,全力推进法治督察工作,不断增强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强化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作用。对全市党政机关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再进行梳理统计,督促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力促公职律师覆盖率再提升。
定方向,谋全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奋力前行。深化“两违四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整治群众身边有关具体实事”工作,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力度,从案卷中查找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和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同时抓好各执法部门线上线下培训、统一执法考试等多元抓手,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执法效能。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充分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进一步拓宽复议申请和受理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督促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
下真功,求实效,在优化法治供给上精准发力。在已基本建成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纵深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整合个旧辖区5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信公证处公证员、个旧市公证处公证员、方圆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治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机器人使用情况的监督,真正实现法律服务“24小时不打烊”。
压责任,拓渠道,在强化法治宣传上有为有位。全面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渠道和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普法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素养,推动全民守法普法。
守底线,防风险,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以“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为着力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及“两类”人员监管帮扶。一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人民调解为引领,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联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充分运用“智慧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强化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法犯罪情况核查机制。三是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做好刑释人员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防止衔接缺位。完善“红黄绿”三色分类帮教,有针对性“一人一策”开展帮扶救助,实现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3%以下。
明规划,强队伍,在队伍建设上砥砺前行。继续贯彻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将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纳入我局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切入点,提高队伍整体法律专业素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65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65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572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1.调整基本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项增加;2.政法转移支付市级配套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65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265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65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72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1.调整基本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项增加;2.政法转移支付市级配套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65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6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3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1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项增加;项目支出171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市级配套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40601)81733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科目代码2040604)5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劳务费。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科目代码2040605)2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入开展我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科目代码2040607)1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法律援助方面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科目代码2040610)29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社矫矫正执法工作所需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科目代码2040612)9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会议费、培训费、法律援助等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科目代码2040699)5321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开支以及办案装备的购置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7456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104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535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含生育保险)费用。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328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19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702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994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其中:基本支出99947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0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4277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开展各类项目所需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5600元,项目支出161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2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市级配套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2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其中:基本支出7429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业务装备(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0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装备需求较上年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元,较上年减少48600元,下降23.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较上年减少43600元,下降22.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较上年减少43600元,下降22.5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减少车辆出行及维修费用支出,多从公务用车平台要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6个,涉及金额1712100元。主要是:
(一)法律援助工作
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确保法律援助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普法宣传工作
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新媒体宣传阵地集群建设初具规模,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基本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三)依法治市工作
紧紧围绕依法治市这一主线,着力推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更加完备,地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更加规范,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法治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四)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
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为民解纷为宗旨,以公平效率为准则,以提升人民调解及安置帮教能力为重点,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刑满释放人员早日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六)政法办案、装备经费保障工作
旨在通过资金与硬件的高效配置,实现司法行政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的“双提升”。保障业务运行,提升服务效能,改善硬件条件,夯实工作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区矫正,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28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增资,导致计提的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个旧市司法局(本级)资产总额11221677.36元,其中,流动资产349956.18元,固定资产10871717.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559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4984.76元,为正常计提折旧额。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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