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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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zrzyj/2026-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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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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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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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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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个旧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精准承接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红河州沿边开放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切实破解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两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详细规划管控精度不足、产城融合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统筹衔接不畅、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性不强等突出问题,系统补齐片区在空间管控、公共服务、市政配套、综合防灾、风貌引导等方面的规划短板,有效支撑片区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保税物流等主导产业集聚升级,保障两区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个旧市自然资源局与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联合编制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两区”及个旧片区详规编制单元位置示意图
鉴于本次规划范围跨蒙自市、个旧市两个行政区,为保障规划依法合规报批、精准落地实施,本次规划按行政辖区拆分形成“蒙自片区”“个旧片区”两套独立成果,分别报请蒙自市、个旧市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个旧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区示意图
二、规划编制情况
本次规划范围结合两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成果及蒙自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划定,总用地面积10092.5845公顷,其中个旧片区规划范围为4352.6914公顷,含6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别为: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片区单元、大屯产城融合片区单元、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单元、中央商务办公片区单元、商贸物流服务产业片区单元、智汇生态综合服务片区单元。
底线管控示意图
空间结构规划图
已批准用地布局规划图
三、规划审查
2025年04月19日,《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个旧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完成个旧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征求。
2025年06月05日,《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个旧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通过两区管委会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2025年07月10日至08月08日,《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个旧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在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批前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6年4月29日经个旧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开发强度分区图
四、批后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补充说明〉的通知》的规定,现将修改完善的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公示组织单位: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地点: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城市设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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