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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公示
  • 索引号
    gjzsthjjgjfj/2026-000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个旧市森源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名称

个旧市森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个环罚〔2026〕4号

当事人基本 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个旧市森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1727316567L

法定代表人姓名

童略

处罚事由

2026年5月19日该公司烟化炉排放口(DA006)超标排放颗粒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26,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20日